市场监管总局拟修改食安法,市场油罐车混运乱象监管升级_南方+_南方plus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安法拟对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实施许可管理。油罐运乱这一立法动向被普遍视为对2024年“油罐车混装食用油”事件的车混制度性回应,或将是象监食品运输环节监管“专车专用”方向迈出关键一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安法 去年,有媒体曝光部分罐车在未清洗情况下交替运输煤制油与食用油,引发全国震动。国务院食安办调查显示,涉事企业因使用污染罐车运输食用油,导致24.91吨问题油品流入市场,最终7家企业被处以最高286万元罚款。最高检2025年2月13日通报,天津、河北两地检察机关已对涉案责任方提起公诉。 此次《修正草案》直击运输环节漏洞,明确规定:国家将对食用油等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运输企业需配备相适应的车辆、容器及管理制度,并取得准运证明。违规运输者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拒不整改的可吊销许可证。 据了解,此前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已明确要求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但未对设施设备、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等作出准入方面的规定,此次修订将从源头降低污染风险,进一步加强食品运输全链条管理,保障运输食品安全。 行业影响:新规短期内将提高企业合规成本,包括更新运输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但长期看,可降低食品污染风险,提升消费者信任。例如,2024年事件后出台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已推动部分企业升级罐车清洗标准。 修正草案核心内容 新增运输许可制度 从事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应当具有与所运输食品相适应的交通工具、容器、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准运证明。重点液态类食品目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采写:南方农村报记者 陈思蓝 |